大气污染防治审计案例分析专项
一、审计思路
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空气质量严重下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未完成等问题,客观分析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总体情况和结果,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二、审计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建立与运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考核、问责情况。
(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或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等10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情况,以及区域内高污染重点企业制定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实施效果,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脱硫电价、脱硝电价等大气污染防治经济政策,是否存在对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行为以罚代法甚至放任不管等问题。
三、审计方法
(一)获取资料审查分析。收集有关会议纪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新建项目环评资料、环境信访举报台账、环境监测卫片、相关案件办理台账和卷宗、污染排放和空气质量检测数据,了解掌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二)走访座谈了解情况。组织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环保、信访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掌握城市污染企业关停、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和农作物秸秆、废气物禁烧情况,走访市民和农户,调查了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建议和空气质量满意度。
(三)现场踏勘重点核实。重点核实上级下发、网络舆情、群众举报等案件的整改情况,实地查看污染企业关停、农作物秸秆禁烧、企业露天堆场情况,核实扬尘尾气废气直接排放、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情况。
(四)加总计算对比分析。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加总计算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平均霾日数,并与以往年度进行比较;计算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和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并与以往年度进行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