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资源审计案例分析专项
一、审计思路
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湿地面积和生态环境变化情况,重点关注湿地面积减少、生态退化、水体污染等问题,客观分析人为因素、气候变化和自然因素造成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特征退化或消失的影响程度,进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湿地保护责任总体情况和结果,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二、审计内容
(一)湿地保护规划编制以及湿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区域内湿地面积指标变化情况、湿地生态保护指标完成情况、湿地保护率指标完成情况。
(二)湿地生态资源保护情况。重点关注有害生物防治情况、生态恢复的补救情况,看是否存在非法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情况。
(三)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重点关注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情况,看是否存在围网(围垄、投肥)养殖、开(围)垦湿地、放牧、过度捕捞等问题。
三、审计方法
(一)获取资料审查分析。收集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小区建设管理、湿地保护规划、湿地生态监测评估报告、湿地生态修复计划、保护资金拨付凭证等方面的资料,对比分析湿地保护各项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
(二)走访座谈了解情况。走访林业、环保、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座谈了解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全面掌握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特征退化或消失的主要原因。
(三)运用地理信息技术查找线索。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图和湿地生态开发规划图进行对比分析,查找非法开(围)垦湿地等问题线索。
(四)现场踏勘重点核实。深入现场了解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小区的基本情况,重点核实上级下发、网络舆情、群众举报等案件的整改情况,揭示非法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问题。
(五)抽样检测锁定证据。选取湿地周边部分入水口,对其水质进行检测,运用技审手段锁定有关证据,追查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