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问题
1.培训费超范围、超标准列支
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培训费中的支出,并与下表中相应标准对比。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2 号) 第十一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2.违规收取培训费用
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账务、收据存根、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核实是否收取其他单位培训费。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2 号) 第二十一条“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3.借培训名义安排旅游、组织会餐、安排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培训单位账务、收据存根、支出发票和支出明细、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核实是否存在培训期间内的旅游、组织会餐、安排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支出。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2 号)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4.培训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如无培训通知、签到表、原始明细单据等)
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报销培训的材料有没有培训通知、签到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是否有培训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等。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8〕2 号) 第二十条“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5.住宿费超标准
审计方法和步骤:核查出差人员的住宿发票、所在城市住宿标准、明细清单、天数人数、金额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4〕6 号)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限期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宾馆住宿”。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6.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审计方法和步骤:首先审阅差旅费报销凭证中是否包括通知文件、审批单、差旅费报销范围内的发票,如果是外出调研或检查工作需附成果性文件。然后从通知文件中知道差旅时间、地点、出差地是否包括住宿和吃饭等重要信息;审批单中体现出差的工作人员、人数、职务及出差的具体要求;最重要的信息体现在报销人的发票。在交通方面,大交通是否超标准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工具,但是要注意报销人存在自己补差价升级标准的情况。小交通是否报销市内交通费用,如报销市内交通费用就要注意不能领取交通补助, 如带车出差亦不能领取交通补助。结合大交通和小交通的实际发生情况,与文件中规定的出差地点相比较,分析是否存在绕道旅游的情况。在食宿方面,要根据通知文件中的具体安排,与报销发票对比,是否存在超标准住宿、重复报销住宿费用、多领取餐补等情况。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4〕6 号)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济宁市市中心城区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7.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合规(如无审批单等)
审计方法和步骤:审阅差旅费报销凭证是否包括通知文件、审批单、差旅费报销范围内的发票,如果是外出调研或检查工作是否附成果性文件。
定性依据:市财政局《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4〕6 号)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