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扶助或支持某一项目拨或贷的资金。
按资金性质分为无偿和有偿。
按区域分类为国内和国外,国内分类为中央、省、市、县。
按用途分类为:农、林、工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环境、民政、国防等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
按资金渠道分为:财政拨付与银行优惠贷款。由此可见专项资金来源广、种类多,使用范围大、数额多,加强其使用的监督,审计部门首当其冲。
专项资金的特点:
1、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
2、用于特定事项
3、需要单独核算
专项资金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1.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下达和执行情况。
2.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3.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4.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专项资金审计的流程:
1.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
2.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组,并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3.测试评价内部控制,确定实质性测试范围,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5.审计组将征求意见后的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报分管领导审核;
6.审计组拟定审计报告等相关审计文书,经审计组组长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法制部门审理;
7.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定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局委会),对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资料进行审理,形成审理业务会议纪要、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
8.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文件。
专项资金审计的方法:
1.顺藤摸瓜法。
2.调查法。
3.银行存款核对法。
4.分析性复核法。
专项资金审计的重要环节:
1.注重账簿审计的同时,不能忽视实际项目的审计。
2.注重账面的收支凭证的同时,不能别忽视银行票据的审计。
3.重视资金使用的同时,不能忽视资金使用效益。
4.注意资金到位率的同时,不能忽视资金到位的时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