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贝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贝考网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帮助乙方做好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准备工作,甲方依托贝考网校为乙方提供高级审计师“1对1评审指导”服务。乙方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相关约定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性质
1、本协议所称“高级审计师1对1评审指导服务”,是指甲方结合乙方拟申报地区的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要求以及乙方个人工作经历、审计项目、专业成果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评审申报相关的咨询、材料梳理、修改优化及答辩辅导等服务。
2、本服务以线上个性化指导为主要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沟通、文字指导、材料审阅、修改建议、答辩辅导等,不属于以录播或直播视频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培训课程。
3、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由有关职称评审机构按照相应政策、标准及程序独立组织实施。甲方提供的服务属于评审申报辅导服务,不参与评审组织、评审表决及评审结果确定,不对乙方最终能否通过评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者默示保证。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拟申报地区现行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并结合乙方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指导。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与评审申报有关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审计项目、专业技术成果、论文论著、获奖情况及其他必要材料。
3、对乙方提供的申报材料,甲方可从材料结构、内容逻辑、重点提炼、文字表达、成果呈现、申报规范等方面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4、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以乙方实际工作经历和真实申报材料为基础进行指导,不得要求或者引导乙方虚构工作经历、审计项目、业绩成果、论文成果及其他申报信息。
5、对乙方提交的个人资料、工作资料、申报材料以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非公开信息,甲方应履行合理的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与本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除外。
6、因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评审方式等发生调整,甲方有权根据最新政策要求相应调整指导方案和服务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高级审计师1对1评审指导服务。
2、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导需要,及时提供与评审申报有关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经历、数据、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自行确认其学历、资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论文成果、业绩条件等是否符合拟申报地区当年度高级审计师评审申报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修改、完善及申报建议,由乙方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最终审核确认。乙方正式提交至评审机构的申报材料,以乙方本人确认并实际提交的版本为准。
5、因乙方提供虚假、错误、遗漏或者无法有效证明的材料,或者乙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报、缴费、材料提交、现场审核、答辩等事项导致申报失败或者评审受到影响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专属指导材料、内部辅导资料、答辩资料或者其他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内容进行出售、传播或者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第四条 具体服务内容
在乙方符合正常申报条件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评审政策及申报条件指导。
结合乙方拟申报地区的评审政策,对申报条件、材料要求、评审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和指导。
2、个人申报条件梳理。
结合乙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审计经历及专业成果等情况,对申报材料准备思路进行梳理。
3、审计项目及业绩成果梳理。
协助乙方对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审计项目、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术成果及审计成效进行筛选、归纳和提炼。
4、评审申报材料指导。
根据申报要求,对乙方提供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审计业务成果、专业技术经历、代表性项目材料及其他相关申报文字材料提供整理、修改和优化建议。
5、申报材料重点及亮点提炼。
在真实、客观的前提下,对乙方已有审计成果进行归纳,重点突出本人在项目中的职责、专业能力、工作成果及实际成效。
6、申报材料完整性检查。
在乙方正式申报前,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逻辑性及一致性进行辅助检查并提出修改建议。
7、评审答辩指导。
如乙方拟申报地区设置高级审计师评审答辩环节,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个人业绩、审计项目、代表作等资料,协助乙方梳理答辩重点、可能涉及的问题及答题思路,并开展相应答辩辅导。
第五条 服务期限
1、本协议自乙方完成缴费且甲方确认接受服务之日起生效。
2、在乙方持续符合高级审计师评审申报基本条件并正常配合甲方开展指导的情况下,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持续评审指导服务。
3、如乙方当年度未通过评审,可继续接受后续年度评审指导,直至乙方首次通过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或双方依法解除、终止本协议。
4、前款所称“持续指导至通过评审”,仅指甲方服务期限的约定,不构成甲方对乙方通过评审结果的承诺或者保证。
5、因国家或者乙方申报地区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制度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评审方式取消、申报资格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本协议约定服务客观上无法继续实施的,双方可就后续服务方式另行协商。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退费约定
1、本协议项下高级审计师1对1评审指导服务费用,以乙方付款订单、支付记录或者双方另行确认的金额为准。
2、乙方完成缴费并开始接受政策咨询、材料分析、项目梳理、申报规划、材料审阅、文字修改或者答辩指导等任何一项实质性服务后,视为甲方已经开始履行本协议。
3、因乙方个人原因放弃申报、暂停申报、改变申报计划或者不再继续接受指导的,双方可根据甲方实际已经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进度及已经发生的合理成本协商处理相关费用。
4、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的主要服务无法继续提供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服务履行情况协商解决相关费用问题。
第七条 特别说明
1、乙方知悉,不同省、市及有关单位高级审计师评审政策、申报要求、材料格式、评审标准及答辩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并可能根据年度职称政策进行调整。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以及能够获取的评审政策开展辅导,但最终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申报时间和评审标准,应以乙方申报年度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
3、乙方是否最终通过高级审计师评审,受到申报资格、个人专业经历、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材料质量、答辩表现以及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等多种因素影响。甲方不以任何形式承诺“包通过”“保证通过”或者其他具有相同含义的评审结果。
4、甲方提供的材料整理和优化服务,应以乙方真实发生的工作经历及真实形成的专业成果为基础。涉及相关工作经历、审计项目、数据、荣誉、论文及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和证明材料,由乙方负责审核确认。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未公开信息负有合理保密义务。
2、乙方个人申报材料及乙方自行形成并依法享有权利的专业成果,其相关权利归乙方所有。
3、甲方自行开发形成的课程资料、培训资料、辅导模板、答辩方法、内部资料及其他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内容,其相关权利归甲方或者合法权利人所有。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依法应当保密的材料用于本协议服务以外的商业用途。
第九条 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者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合理提醒后仍未改正,并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3、乙方已经通过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的,本协议约定的1对1评审指导服务自然终止。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重大公共事件、政府行为、评审政策重大调整、网络及通信系统重大故障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协议无法按照原计划履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期履行、变更服务方式或者终止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以及双方确认的其他书面约定,均属于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以双方认可的电子方式确认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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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贝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