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与收款循中的内部控制
控制活动要素——业务授权控制,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实物控制,独立检查
1、适当的职责分离
按各业务环节进行明确分工,处理客户订单、调查信用、批准信用、订立合同、发送商品、结算开单、办理销售退回与折让、收取货款、会计记录和核对账目等工作,要分别由不同的职能部门与人员负责,相互制约,避免发生舞弊行为。
主要职责分工:(哪些需要分离,不分离的后果)
(1)批准赊销信用与销售相互独立,防止销售部门为增加业绩而放宽信用标准,导致企业信用风险增大;
(2)批准赊销信用与发货、开票相互独立,防止向不符合信用标准的客户发货,增加坏账风险;
(3)发送货物与开票相互独立,防止发货未经批准,销售业务没有被记录或商品被盗窃;
(4)发送货物与记账相互独立,防止商品被盗窃并通过篡改记录加以掩饰;
(5)收取货款与记账相互独立,防止客户所付款项被贪污并通过篡改记录加以掩饰;
(6)批准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和记账相互独立,防止收到的货款被贪污;
(7)批准坏账与收款、记账相互独立,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坏账被批准,收到的款项被贪污;
(8)编制和寄送客户对账单与收款业务、记账业务相互独立,防止销售收款业务中的错弊;
(9)执行内部检查与业务办理、记录相互独立,保证内部检查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