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申报水平,纸质材料需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一)装订材料。
第一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系统导出版本,盖章原件)。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5.202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提供)。
6.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申报时获得审批年限应当满足申报职称评审条件,并提供“双肩挑”审批手续复印件和从事一线审计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
7.申报单位近一年在我省连续替申报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自由职业者需提供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8.中央在鄂等单位或外省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人员需提供委托评审函。
第二部分:
1.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3.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
4.所在单位对参评人员的工作鉴定(文末注明“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个人论文网上检索页(截图打印件)。
6.专业著作、专业论文、审计科研课题。
7.优秀审计项目获奖证书、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审计工作专报等(装订复印件并验原件)。
8.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应用的审计通知、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等(复印件,脱密处理并经单位审核)。
9.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导出)。
10.湖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对照自查表
(二)不装订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系统导出版本,盖章后的复印件12份)。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复印件12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版本,A4版面打印原件2份,审核盖章)。




